舞劇傳播要“精彩瞬間”也要“藝術共鳴”
當觀眾被短視頻中精心設計的“名場面”吸引進劇場,卻可能會因舞劇敘事節奏、情感鋪墊的不足而感到落差。
在圖像傳播與算法邏輯的雙重驅動下,新媒體時代的舞劇欣賞正在經歷一場從“劇場儀式”到“數字狂歡”的轉變,這給舞劇作品帶來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一方面,新媒體傳播融合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多種元素,讓舞劇的精彩瞬間被更多人看到,受眾從專業群體拓展至大眾,市場潛力得到充分釋放。另一方面,片段化的傳播方式也在損害著一部舞劇的整體性,很多被這些“精彩瞬間”吸引來的觀眾,只是圍觀了某個動作,而不是理解一部作品,藝術的價值反被稀釋。
新媒體普及帶來的傳播語境變化,使舞劇演出不再局限于劇場。創演單位通過自媒體平臺推廣劇目,許多觀眾在移動終端上就能提前看到舞劇在排練期間的碎片式內容。他們或是因為對題材感興趣,或是因為劇中有自己喜愛的舞者,提前將劇目加入自己的“觀劇清單”中。創演單位還可以抓住一個話題進行發酵,讓舞劇達到“未演先熱”的效果。如舞劇《天工開物》利用“全員會飛”的話題,借助舞蹈演員自身的技術和短視頻制作方法,讓觀眾“駐足”欣賞片段。在作品正式演出結束后,創演單位還會剪輯新的舞臺片段或將謝幕片段進行“升華”,形成新的推送內容,讓觀眾“回味無窮”。如民族舞劇《紅樓夢》的謝幕設計就讓人印象深刻,劇組將“賈寶玉”回身后幕布拉開,隨即十二釵出現在舞臺上的唯美場景配以音樂剪輯謝幕視頻,累計播放量達1.8億次。這些傳播方式大大拉長了一臺舞劇的“演出時長”,不僅實現跨時空、高互動、強沉浸的傳播效果,還將舞臺表演轉化為可傳播的視覺符號,在不同平臺進行裂變式傳播,強化觀眾對作品的認知。
不管是“制造話題”或是內容“碎片式”的傳播方式,創演團隊都以“高光片段+文化解讀”為核心策略,通過新媒體短、平、快的特性,降低藝術欣賞門檻,滿足普通受眾初步了解作品的需求。但必須注意的是,過于追求宣傳效果也會使舞劇淪為視覺奇觀的附庸。如部分舞劇作品為追求“網感”,過度簡化文化符號,導致“只見動作,不見精神”。
新媒體平臺的強交互性,使舞劇創作從專業場域走向“全民共創”。在舞劇的新媒體傳播過程中,觀眾以二次創作的形式參與其中,或通過點贊、評論與主創團隊互動的方式,形成情感共鳴與集體記憶。例如,舞劇《只此青綠》的出圈,引發了全網效仿“青綠腰”。又如,很多年輕觀眾都有在觀劇后甚至是觀劇中撰寫“repo”(為英文report的簡寫,指用戶在社交平臺發布的觀劇報告或體驗)的習慣。觀眾實時參與舞劇的傳播,從“被動接受”變為“主動參與”。觀眾往往秉持“我付費消費,有話敢言”的心態,在社交平臺給出真實、直觀的評價。這種“體驗分享”以劇目名稱加演出時間、場次為標題,非常容易搜索,對還未觀看過的觀眾而言是獲取舞劇演出資訊的寶庫。他們既可以提前了解劇情,還可以直觀了解演出的真實水平。對于創作者來說,這亦是一個寶貴的反饋渠道。不少創作者都會在平臺與觀眾對話,觀眾的客觀建議與期望,為創作者提供創作靈感,助力其優化作品質量。
然而,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傳播數據并非判定作品好壞的“判決書”。算法推薦的“信息繭房”效應使舞蹈傳播容易陷入“圈層狂歡”,越是點開同樣態度觀點的內容就越會收到更多的相關推送,這種“印證式”信息接收很容易遮蔽創作者的視野。此外,有的劇團為了營造出全網“好評如潮”的現象,會用工作觀摩票邀請小紅書大V、自媒體公眾號、微博營銷號等平臺用戶提前到劇場或排練場觀演,通過贈予劇目周邊文創產品,或是以付費形式邀請他們撰寫repo,降低了“觀眾評價”的可信度。創作者需要銘記于心的是,真正決定作品優劣的,仍是舞劇的藝術質量,只有反映時代精神,與大眾產生真正共鳴的作品,才能稱得上“叫好又叫座”。
長遠來看,新媒體時代下“瞬間美學”的傳播模式雖能快速破圈,但也導致藝術完整性的消解。當觀眾被短視頻中精心設計的“名場面”吸引進劇場,卻可能會因舞劇敘事節奏、情感鋪墊的不足而感到落差。創制團隊需要意識到這一點,花時間與精力去尋找新時代藝術創作與新媒體傳播的平衡路徑,使舞劇傳播從“流量競爭”轉向“藝術共鳴”。唯有如此,新媒體才能真正成為舞劇發展的“助推器”。
(作者:陳偉科,系中央民族大學舞蹈學院一級編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