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自律—— 聽方苞說犯錯與防錯
“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左傳》);“陵歷斗蝕是天之過,崩弛竭塞是地之過。人介乎天地之間,怎能無過?”(王安石《原過》)古人的話雖然不無道理,但聽上去總有點替人諉過開脫的味道:人誰無過,大家彼此彼此,不必深究。盡管緊接著也有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的補充,但理直氣壯地肯定出錯犯錯的必然性,不重視對犯錯誤的原因及避免錯誤方法的討論,這豈是可以輕易放過的缺憾?要知道凡人行事并不是錯了認錯、錯了能改即可獲得諒宥,試問出錯招致重大損失該由誰來負責?有鑒于此,在該論域內,要緊的是知道如何防錯、怎樣遷善改過。清代桐城人方苞的《原過》就是集中討論出錯的原因和防錯的方法的,讀后得到很多啟發。文章只有三四百字,作者認真細致地排查出錯的原因,短文章說出大道理,在防錯、糾錯方面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意見,極具針對性。
《原過》切入該論題的角度很獨特,一是分析犯錯誤的原因時,跳出了由認識局限設辭的窠臼,認為受制于識力固然會讓人說錯話做錯事,但這類錯誤大多能夠自糾自改,影響范圍小、危害輕;比較起來,心志缺陷——“自知而不勝其欲”,則為禍甚烈,性質特別嚴重,且能將人導入難以自拔的泥沼。俗話說“欲壑難填”,膨脹的私欲,只有求助非正當的手段才能得到滿足,當事人知錯犯錯,脫離了知過能改的常軌,只會在一條不歸的路上越走越遠。一是分析致錯原因時加入了人性復雜性的透視,更深層次地彰顯了犯錯誤的原因與不同的錯誤性質。古人對人性特征與弱點的認識十分深刻,認為人性包含氣質之性與義理之性兩個部分,感性欲望萌生于氣質之性,更多地受到私欲的掣肘,給人許多不良的誘導,因此宋代理學家特別強調氣質之性應當接受義理之性的嚴格管控,自覺守牢役物而非為物所役的底線?!对^》將犯錯的主要原因歸結為心志缺陷,提醒人們警惕欲望的泛濫,在成功防錯的關鍵處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確定了這一獨特的思路,方苞便將注意力傾注于對各類犯錯誤主體的考察,對他們進行精確的分類,即:君子犯錯誤、眾人犯錯誤、圣人犯錯誤和小人犯錯誤四個大類,分析這四類人所犯錯誤的不同特點,方便讀者與之對照,從而尋找到適合自己的避錯、防錯方法。
分析君子犯錯誤時方苞語氣緩和,對其似有較多的開脫,認為君子犯錯誤的原因,“值人事之變而無以自解免者,十之七;觀理而不審者,十之三?!庇^理不審屬于認識局限,凡人都難以避免出現某種認識盲區,或者見事不明,或者考慮不周、判斷有誤,但君子的才識與經驗都優于常人,犯錯誤的機率本就不大,相應的,因為認識偏差出現的錯誤占比更小,且能知過即改,影響、損害都在可控的范圍。人事之變的情形則比較復雜。譬如與方苞相知的戴名世因《南山集》獲罪,問題正出在事理不明這一點上。此外情勢逼迫,也是君子出錯常見的情形,當事人犯錯其實都有不得已的苦衷。阮籍為司馬昭寫《勸進表》是史學界的一樁公案,看相關的討論文章,學者多有分歧,有說寫,有說沒寫,說沒寫的,我想多因惜才,為賢者諱?!对^》“人事之變”的說法為我們解讀這一歷史公案提供了新的視角。阮籍生活的年代正值魏晉易代的亂局,司馬昭執政弄權,擅作威福,實行恐怖統治,阮籍即便寫了也是被逼無奈,情有可原。由此可見,君子出錯不僅機率小,即使出錯,大多有當事人不得已的苦衷,即小部分是“無意蹈之”(觀理不審),更多的是情勢使然。方苞為君子緩頰、開脫的理由充分、聽著讓人信服。
方苞認為眾人(平常人)犯錯誤,看不清、弄不懂,認識局限也只占十分之三——這部分錯誤也一樣沒有越出“孰能無過,過而能改”的范圍,但其余十分之七,問題就比較嚴重了,是所謂“自知而不勝其欲”,這便是心志的缺陷,犯錯誤是因為缺乏自制,面對生活中的種種誘惑總是見獵心喜,出手前雖也可能有一番天人交戰的心理糾葛,終究抵擋不住私欲的驅使,一經“姑自恕也”的開脫,心存僥幸,出手后即成大錯。因是知錯犯錯,與君子觀理不審和情勢使然不啻有天壤之別,不容易得到人們的原諒。眾人犯錯誤的機率很高,但方苞認為眾人畢竟受到道德倫理的長期教育熏陶,大多未泯良知,懾于禮法,心存恐懼,不敢為大惡,只是自律不夠——“不勝其欲”,平日里行為乖張、舉指失范的情形往往而有。或者是耍耍謊、占點小便宜;或者是把人視作對手,出于嫉妒,陰損一下。這方面的情形五四時期魯迅的國民性批判有較多涉及,可以參考。但古人早就說過,莫以惡小而為之。做多了習以為常,收不住手,天長日久,小錯積多也會成為大惡。
“下乎眾人而為小人”,“皆不勝其欲而動于惡”,這些人犯錯誤(準確點說應是作惡)屬于本性使然,與認識偏差顯然不是一回事。方苞在另一篇討論人性的文章中說,小人作惡是“惟知之而動于惡,故人之罪視禽獸為有加?!保ā对恕罚┬∪艘驗椤安粍倨溆?,知錯犯錯,率性胡來,喪心病狂、惡行累累。干壞事前還為自己找出種種方便作惡的理由,即“姑自恕焉”,開脫之后,便沒了顧忌,說出手就出手。出手以后,又覺得既已下水,濕了身子,不必再找退身步,從此在作惡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這就是方苞文章中所說的“服物之初御也,??制湮矍覛б玻任矍覛В瑒t不復惜矣。”新衣服上身,很經心,稍有污損便心痛不已,穿久了,穿舊了,便任其藏污納垢,不管不顧?!度辶滞馐贰分械目锍吮臼且粋€事親至孝,勤奮好學、老實本分的鄉間后生,窮困中幸遇貴人馬上人,受到后者的指點提攜,遂發奮讀書,居然中了秀才,生活從此有了很大的改善,卻因交接匪人,漸漸學得了招搖撞騙的諸般本事,知會劣吏潘三后受其教唆,便跟著此人“做些有想頭的事”,這里面竟然有包攬訟詞、拐賣人口等傷天害理的勾當,終于不能自拔,離開生活的正道也越來越遠?!端疂G》中梁山人物雖然被人稱作“好漢”,其實魚龍混雜,行為不端的也大有人在。鼓上蚤時遷本是江湖上一名慣偷,路過祝家莊,已經為人留宿,歇下了,吃上了,本可以安安穩穩住一晚開路,禁不住口腹之欲的驅使,自以為技高,偷雞摸狗,惹下一場大禍。小人干壞事,大多心存僥幸,以為干壞事只要隱秘,就能安然過關。忘記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和“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南北朝時西涼劉昞為劉劭《人物志》作注,直言“小人以小惡為無傷而不去,故罪大不可解,惡積不可救?!碑斍胺锤顒又薪野l出來的貪官索賄、納賄的案件,大多是積小惡成大罪,一步步墮落下去的。
生活中罕有圣人,圣人超越了認識的局限,他們犯錯誤如方苞所說又多因人事之變,故文章未將其作為論析的重點。
方苞認為君子、大眾、小人立身處世立場、眼光不同,待人接物也有自己的類屬特點,犯錯誤的情形與概率大有區別。君子自律甚嚴,日三省乎己,己所不欲,毋施于人,立身有守、待人無間,“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處事接物一秉仁心,律己之嚴到了一般人難以企及的高度。眾人心目中的細過,在君子眼里便是大惡,戒慎恐懼,避之猶恐不及,犯錯的機率就小得多,即有過錯,也是小失,不過是“仁義之過中者爾”,也就是行事分寸掌握不很到位,是所謂過猶不及之失。出錯后一經反思,便能及時察覺,及時糾正,亡羊補牢。談到眾人過錯的性質,方苞認為其實即是“惡之小者”,惡之小者也是惡,必得要引起當事人的警惕,避免不勝其欲而屢屢蹈襲,積小過而成大錯。小人不同于眾人,平常人視為罪不可恕的巨惡,在他們眼里只是雞毛蒜皮一點小事,用不著大驚小怪,只要有利可圖,便“悍然而不顧”,出手絕不遲疑,終于滑向沉淪的深淵,最后惡貫滿盈,被人算了總賬。
從文章的論述看,眾人的“自知而不勝其欲”和小人的“不勝其欲而動于惡”,寬容放縱是同一個肇因,作者由此鎖定了心志缺失這一禍根,并因此突顯了自律在避錯、防錯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人類社會既是理性主導的社會,也是欲望叢生的世界,面對生活中的種種誘惑,人人都會遇到做君子還是做小人的考驗,這中間只是一念之差,懂得自律才能遠離各種非分欲望的襲擾,獲得心靈的救贖。明人呂坤說得好:“要得富貴福澤,天主張;要做賢人君子,我主張?!泵總€人的遭際不同,生活境遇、社會地位也會有顯著差別,主觀努力大小不是造成這種差別惟一的因素。然而做君子還是做小人,決定之權則操之在我,面對五光十色、亂花迷眼的世界,一定要有做君子不做小人的秉持。馬克思《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認為,人具有將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意志與意識的對象的屬性和能力,人能夠通過不斷的自我檢視、自我策勵,遷善改過,實現了精神的超越和審美的提升。中國古人倡導吾日三省吾身,說的其實也是這個意思。自省、檢討,擇善而從,正道直行,能有效地防止“茍以細過自恕而輕蹈之,不至于大惡不止”的自我放縱與心理失控,只有嚴以律己,才有可能進入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綜合起來看,《原過》經過對過錯出現原因的分析,提出了避錯、防錯的建議,最后又回到古人深自檢點,時時反省的修身軌道,但這時的人已是帶著理性自覺的回歸,歸來的應是一個大寫的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