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秦蘇嵐畫像與敘事破綻——關于趙剛中篇小說《秦蘇嵐》
將一部中篇小說的標題徑直命名為《秦蘇嵐》(載《收獲》2026年第1期),可見秦蘇嵐其人在文本中地位的重要。既如此,通篇小說的故事情節幾乎全都圍繞秦蘇嵐這一人物形象而設定,也便是合乎情理的一種結果。由于作品采用了第一人稱限制性敘述方式,專門設定了第一人稱敘述者“我”,所以,與秦蘇嵐相關的所有故事便全都由“我”的眼中看出:“回到南京兩個月之后,我們家從過渡房中搬去了新家。這一年我二十歲,秦蘇嵐是鄰居秦姨家的女兒,年齡比我大個一兩歲。我們家住一樓,秦姨家住三樓?!毙≌f的敘事如此這般開門見山地直奔秦蘇嵐而去,正是因為標題的緣故。但要想搞明白這秦蘇嵐究竟是何許人也,就必須先把“我”們家與秦姨家的恩怨糾葛先交代清楚。但這恩怨糾葛的全部真相,“我”卻又是從秦蘇嵐那里獲知的。想當初,或許與同一時間進入同一個單位有關,秦姨和“我”媽媽曾經一度情同姐妹。即使秦姨后來仕途上的一路高升,也沒有能夠影響到她們的情誼。但到了某一年,“我”爸爸那邊出了一點個人問題,雖然“并不會牽連我們全家,甚至都不會牽連到媽媽。但是作為媽媽單位主要領導之一的秦姨,不知是出于自保的需要抑或是純粹出于階級義憤,關鍵時刻反戈一擊,決絕地劃出了自己和媽媽的分隔線,并借助一雙隱秘的大手將我們全家逐出了南京……”用“我”后來的推斷就是,盡管在當時由爸爸問題導致的下放吃苦肯定在劫難逃,但如果沒有秦姨的落井下石,“我”們家的情況或許會好一些。與這一事件緊密相關的另外兩件事,一是原本可以留下來的“我”媽媽執意要跟著爸爸一起下放吃苦,二是在秦蘇嵐的爸爸因為承受不住由此而產生的壓力提出離婚的時候,秦姨竟然“一怒之下從樓上跳了下來……”她現在身體狀況的糟糕,很顯然與那次跳樓有關。如此一種情況下,他們兩家雖然成了上下樓的鄰居,但彼此間的心結卻很不容易被解開。只有在秦姨主動表示善意,媽媽作出回應后,兩家人的緊張關系才算得上是得到了緩解。
但與這背景性的交代相比較,作品所集中聚焦的卻還是秦蘇嵐這一人物形象。關于秦蘇嵐其人,小說中有這么幾處關鍵性細節不容忽視。其一,就是她在未必得到過秦姨允許的情況下,將兩個家庭之間的恩怨糾葛和盤托出,體現出的是她為人坦誠的一面。其二,等到“我”因為停車位問題而與三個成年男人發生激烈沖突的時候,毅然挺身而出為“我”打抱不平的,竟然會是相識不久的秦蘇嵐。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秦蘇嵐關鍵時刻的豪爽仗義,與“我”父親遭受多年打壓后的習慣性縮頭縮尾形成了鮮明區別。其三,爸爸病重后,有一位算命先生給出了“沖喜”之策。病急亂投醫的媽媽竟然因此而四處出擊,給“我”介紹對象。獲知相關信息后,秦姨曾經拖著病體下樓,主動提出要讓秦蘇嵐嫁給“我”,但卻被“我”以“肝膽相照勇闖天涯的兄弟”,怎么能“結為夫妻”為由而謝絕。但在實際上,促使“我”拒絕的理由,卻是對秦蘇嵐竟然在“普覺寺”公墓上班這一職業的本能嫌棄。但秦姨主動示好的一個必然前提,卻是事先得到了秦蘇嵐對這一婚事的認可。其四,盡管婚事被拒,但等到爸爸病逝、急需墓地的時候,毅然出手相助的,卻仍然還是急公好義的秦蘇嵐。她不僅主動跑前跑后,而且在“我”執意選擇最高處那塊區域的時候,居然還不無慷慨地“借給”“我”七千元。而這七千元,在當時已經稱得上是一筆巨款。其五,相比較來說,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在“我”爸爸墳前的那塊墓碑上,秦蘇嵐利用手中權力,自作主張地在上面添加了一行字,叫做“兒媳:秦蘇嵐”。由此而透露出的她一個心結就是,特別想嫁到“我”們家做兒媳婦。但更令人驚詫不已的,卻恐怕還是最后一點也即其六的情節反轉,那就是,身為“普覺寺”公墓推銷員的秦蘇嵐,到后來,竟然“最后席卷了約二十戶人家購買墓地的資金逃之夭夭”。吊詭之處在于,盡管秦蘇嵐早已攜款潛逃不知所終,但在“我”媽媽這里,只要一提起秦蘇嵐,脫口而出的一句話,一如既往地都會是“小嵐其實是個挺好的姑娘”。那秦蘇嵐到底是一個怎么樣的人物形象?只要我們將以上六點整合在一起,出現的便會是一個雖然一時糊涂做錯事情但從整體上卻依然能夠給人留下美好感覺的活靈活現的女性形象。無論是她的坦誠直率,還是打抱不平與急公好義,甚或她的那種盼嫁心態,全都令人印象深刻。
但在充分肯定作家書寫生活,塑造人物形象能力的同時,從我個人的理解與體驗出發,卻也不能不就作品中的若干敘事破綻提出來與趙剛有所商榷。雖然敘述者并沒有明確交代故事發生的具體時間,但根據“我”們一家被下放的不幸遭遇,尤其是“階級義憤”這一特定的語詞,再進一步結合中國當代社會的變遷狀況來判斷,這一時間節點,恐怕只能是“文革”剛剛結束不久的時候。如果我們的推斷能夠成立,那若干處敘事破綻的存在,自然也就不容忽視。其一,小說中曾經出現過有那么三輛車(一輛是“桑塔納”,一輛是低配的“奔馳”,再一輛是新款的“紅旗”)到“我”門前那塊空地上停車的細節。問題在于,在那個特定的時間段,私家車根本就不可能出現,更何況其中還有新款“紅旗”。其二,小說中在提及秦蘇嵐工作單位的時候,曾經寫到她給“我”的相關建議:“現在一塊墓地七八千塊,要不了三五年肯定會漲到三五萬,甚至到七八萬……”在那個咋暖還寒的社會階段,秦蘇嵐不大可能會形成這樣的洞見。其三,“我說,南京大學新設了一個創意寫作班,準備特招四十個學生?!比绻业挠洃洘o誤,創意寫作這一語詞,應該是很多年后才會在國內出現,那個時候的南京大學只可能會新設一個作家班。其四,領著“我”前往“普覺寺”購買墓地前,秦蘇嵐“說著話掏出手機撥了一串號碼,而且直接開啟免提模式?!鼻靥K嵐不是不能打手機,關鍵問題是那個時候應該還沒有手機,或者說像她這樣的普通人根本就不可能使用手機。需要特別強調的一點是,以上這些敘事破綻全都建立在筆者關于故事發生時間的推斷前提下。如果我的推斷不成立,那以上這些敘事破綻自然也就不復是破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