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學的動力引擎
我們正被拖入一個媒介迭代、關注流量、AI寫作無孔不入的紛雜語境之中,用文學的“千年變局”來形容,并非夸張。最明顯的癥候,便是原創受到形形色色的挑戰和沖擊。任何一位認真的作家都難以置身事外。作家的存在價值,從來就是通過文學載體,為人類提供真誠的靈魂檔案和在場的生存記錄,創造獨特的意義世界。文學的“基因密碼”來自原創,源于作家各自不同的精神胎記和生命體驗。當文學失去原創性,其核心價值將從精神共鳴和藝術共情,降維為失去生命體征的文字符碼。
從文學發生學的角度看,每個時代都會有不同于以往的精神困境和審美需求,需要新的文學創造、新的文學形式予以承載和呈現,這也決定了文學寫作具有不可重復性。一旦離開原創,作家將喪失自己的主體性和創新性,文學也不再是深刻的歲月記憶與歷史見證。原創之于文學,是其存在的根基、意義的源頭、價值的支撐,是文學的動力引擎。這就可以理解:捍衛原創精神,何以成為每一位經典作家的畢生追求。
回顧中國古代文論史,有很多詩人、文學理論家提出關于原創、創新的文學觀念。陸機在《文賦》中說:“收百世之闕文,采千載之遺韻。謝朝華于已披,啟夕秀于未振。”陸機用“朝華”與“夕秀”作比,明確表達了反對蹈襲前人、開創生新之境的原創理念。劉勰在《文心雕龍·辨騷》中說:“觀其骨鯁所樹,肌膚所附,雖取熔經意,亦自鑄偉辭。”所謂“自鑄偉辭”,就是強調要有一種突破傳統、自創典范的革新精神。一些詩論家甚至將原創視為詩歌發展的動力。葉燮在《原詩》中寫道:“其間屢變而為鮑照之俊逸、謝靈運之警秀、陶潛之澹遠,又如顏延之之藻繢、謝朓之高華、江淹之韶嫵、庾信之清新。此數子者,各不相師,咸矯然自成一家,不肯沿襲前人以為依傍,蓋自六朝而已然矣。”葉燮認為,鮑照、陶淵明、謝朓等杰出詩人之所以能各具面目,關鍵在于他們“各不相師”。他以此論證,文學的興盛在于不斷有人創造,而非單純地因襲,這是對文學原創精神的高度肯定。
這樣的原創觀念在西方世界亦得到充分的重視。1973年,哈羅德·布魯姆在其《影響的焦慮》一書中曾提出“誤讀”概念,意在說明,文學史其實就是一部原創的奮斗史、拓荒史。他認為,強勁的詩歌(文學)常常催生一種“影響的焦慮”,使得后世作家面對前人的輝煌成就時心情復雜。在你之前,偉大主題和完美形式幾乎已被一網打盡,作為遲來者,未來的路徑在哪里?個人寫作價值又該怎樣證明?面對這種“焦慮”,有一些人會變成“強力誤讀”者。他們不會匍匐在地,躺平認輸,而是以挑戰姿態站在巨人肩膀,奮力構筑自我更新的引擎,催生源源不絕的原創作品出爐。與之相對,有一些人則甘做亦步亦趨的模仿者、碌碌無為的復制者。哈羅德·布魯姆后來在《西方正典》中選擇了26位世界級作家進行深入論述。選擇這些作家的理由很簡單,他們提供了“‘陌生性’,這是一種無法同化的原創性,或是一種我們完全認同而不再視為異端的原創性”。他的結論是,“影響的焦慮使庸才沮喪,卻使經典天才振奮”。很顯然,正因為經典天才創造了波瀾激蕩的文學發展史,才使得遲來的強者通過自我審視、自我拷問和自我鞭策,最終完成自我確認,并永葆原創精神薪火相傳、原創魅力生生不息。
離開了原創,文學系統將難以維持良性運轉。一方面,文學會順應慣性陷入“意義飽和”——所有的主題由于扎堆書寫、競相追捧,而被同質化、模板化,如一個不斷膨脹的氣球,看似鼓脹,卻塞滿了空氣泡泡,隨時有化為烏有的隱患。另一方面,文學會順從表達的順滑與慣性,失去主體性與獨立性,而被商業邏輯定義,被消費規律養殖,淪為市場的紙面游戲和提線木偶。
原創會帶來“陌生化”的美學之境。實際上,兩者往往互為增值、相得益彰。在俄國形式主義批評家什克洛夫斯基看來,藝術的存在價值,就是為了喚醒新的美學感應。人們對熟悉的事物,習慣于自動感知。要改變舊形式導致的審美停滯,需要注入“陌生化”予以激活。還有作家把文學比喻作“鏡子”,而且是“碎裂的鏡子”,每一碎片都映照出不同的現實,這些“碎片”蘊含著把陳舊事物重新照亮的神奇功能。
原創的天敵就是“似曾相識”。此乃常識,簡單古樸,卻顛撲不破。真正的作家會本能地規避雷同,警惕模仿,厭棄重復,有意制造敘事和語言上的新奇。杜甫強調“為人性僻耽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他將多樣的藝術手法引入詩歌創作,同時以平常字造驚人句。韓愈強調“惟陳言之務去”“詞必己出”,在創作實踐中以文為詩,追求雄奇怪異,表現出對創新的執著追求。特別是他的散文創作,一篇一個體式。無論是論、序、書、說、傳,還是碑志、祭文、雜著,他都能打破前人固定范式,隨內容自立新格。優秀作家在享受原創快感的同時,也表現出驚世駭俗、“不按常理出牌”的任性。納博科夫說過,“偉大的作家總歸是大魔法師”,而魔法師的秘訣在于,永遠不要重復使用同一個咒語。在我看來,此言也是對喬伊斯、普魯斯特、拉斯洛等一些癡迷于天馬行空“極限敘事”的作家的精妙描述。
那些注重原創的作家,對自己作品的要求極為嚴格。他們都有追求完美的秉性。賈島自白,“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曹雪芹為創作《紅樓夢》,“批閱十載,增刪五次”,魯迅高度評價這部偉大經典作品的獨創性和拓荒價值,認為“自有《紅樓夢》出來以后,傳統的思想和寫法都打破了”。福克納曾對《巴黎評論》的采訪者說:“如果我能把我的所有作品再寫上一遍,我堅信我會做得更好一些。”托爾斯泰則沒有僅僅止于遺憾,而是直接行動。他對自己青年時期出版的《抒情詩集》感到不滿,索性去書店將庫存的書購回,并將其化為灰燼。這實際上都體現了作家對自己筆下文字的嚴要求與高標準。實際上,優秀作家不僅警惕自己的作品與他人作品“似曾相識”,對任何的自我重復也是零容忍,因為這被看作是對文學原創性的冒犯和褻瀆。一些大師不肯在巨大聲譽中坐享其成,對自己的新作要求更高,其嚴苛程度,甚至可用“自虐”來形容。比如,果戈理對已經完成的《死魂靈》第二部失望至極,毅然將手稿投入壁爐,目睹火苗吞噬掉自己十年的勞作成果,內心痛苦,卻又釋然……
原創是文學的呼吸與脈動,它表征的是作家用最真誠的方式記錄活過、愛過、哭過、笑過的生命歷程。寫作者應始終堅守文學初心,用心用情打造屬于自己的文學表達。作家以真誠的筆觸構建敘事、錘煉語言,方能彰顯文學的原創魅力。對原創的堅守,既是對文學傳統的敬畏,也是對文學讀者的尊重。只有堅持藝術理想,堅持“為文”與“為人”的統一,才能更好地維護作家“人類靈魂工程師”的崇高形象。
倡導尊重原創、鼓勵創新的良好風氣,不僅能推動文學創作健康發展,也能引導全社會共同珍視創作倫理,讓文學在真誠與創新中煥發持久生命力。在充滿各種變數的當下,這對作家的創作是新的考驗,挑戰與機遇并存。但無論如何,作家的創作最終還是要回到對誠實的堅守,對原創的敬畏,對文學倫理的自律與尊重。這關乎技藝,關乎境界,更關乎品格與修為。這也是文學發展的永恒動力源泉。
(作者系天津市作協原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