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征集公告
現將第九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評獎年限和獎項設置
1.第九屆魯迅文學獎評獎年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魯迅文學獎設置如下獎項:中篇小說獎、短篇小說獎、報告文學獎、詩歌獎、散文雜文獎、文學理論評論獎、文學翻譯獎。各獎項獲獎作品不超過五篇(部)。
二、評選標準
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統一的原則,秉持大文學觀。獲獎作品應有利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豐富人民精神生活、增強人民精神力量。對反映新時代現實生活、塑造時代新人形象、書寫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作品,具有較大藝術創新、產生廣泛社會影響的作品,有力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的作品,予以重點關注。統籌線上線下兩方面創作,兼顧題材、主題、風格的多樣化。注重中國當代文學的理論評論,尤其鼓勵新時代文學的研究與評論。鼓勵追求信、達、雅的文學翻譯作品。
三、征集范圍和條件
1.魯迅文學獎評選體裁和門類包括:中篇小說、短篇小說(含小小說)、報告文學(含紀實文學、傳記文學)、詩歌(含舊體詩詞、散文詩)、散文雜文(含跨文體寫作)、文學理論評論、文學翻譯。
本屆文學翻譯獎評選范圍限于外國文學作品的漢語譯本。
2.參加魯迅文學獎評選的作品,須于評選年限內首次公開發表或出版,發表或出版方為中國大陸地區經國家批準的報紙、期刊、出版社、網站。單篇作品以首次發表的時間為準,書籍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網站發表以作品完結時間為準。
3.中篇小說、短篇小說,以單篇參評;小小說、詩歌、散文雜文、文學翻譯,以成書參評;報告文學、文學理論評論,以成書或單篇參評。
結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內創作或首次發表的內容須占全書字數三分之二以上,推薦時須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創作或首次發表的日期并由推薦單位證明屬實,加蓋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個人多體裁合集、多人合譯、重譯、轉譯作品參評。
4.中篇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5萬字以上、13萬字以下的小說;短篇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5萬字以下的小說;小小說指版面字數在2千字以下的小說。推薦時須注明字數。
5.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作品,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譯本參評。
四、征集辦法
1.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由中國作協團體會員、中國作協網絡文學中心、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有關報刊社、出版社推薦。
2.中國作協團體會員、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推薦本地區本系統作家的作品;報刊社、出版社推薦由本社首次發表或出版的作品;中國作協網絡文學中心推薦網站發表的作品。不得推薦轉載、選載、重版作品。
3.各單位推薦的作品,每個獎項不得超過十篇(部)。
4.推薦須經作者同意并獲得授權。作者須簽署原創承諾。
5.凡涉及黨史、軍史、黨和國家領導人等重大題材的作品,須提供按有關規定報批、報審的批復復印件。
6.符合參評條件的作者可向上述單位提出推薦參評要求。不接受個人申報。
五、征集程序及時間
1.各推薦單位在中國作家網(http://www.yxwtba.com)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第九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名單》和《第九屆魯迅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加蓋公章。參評文學翻譯獎的作品填寫《第九屆魯迅文學獎文學翻譯獎參評作品推薦表》,加蓋公章。
推薦名單和推薦表須同時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
2.以單篇參評的作品,推薦單位須提供作品原刊(報)2份及復印件10份;以成書參評的作品,推薦單位須提供樣書12冊;網絡文學參評作品,推薦單位須提供作品完結時間證明及12份打印稿。以上推薦作品均須同時提供內容與正式出版物一致的Word格式電子文本。翻譯作品除提供12冊譯本外,另須附外版書2冊(復印件亦可)及提供外版書PDF電子文本。
3.紙質版推薦名單、推薦表和參評作品及復印件等以快遞方式寄送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請在快件外部標明參評作品的類別,如“中篇小說”“短篇小說”等。
電子版推薦名單、推薦表和作品電子文本發送至指定郵箱:luxunwxjiang@163.com。
4.參評作品推薦截止時間為2026年4月15日,以快遞寄出時間為準。
六、評獎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25號 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13
電話:010-64489989、64489755、64489774
郵箱:luxunwxjiang@163.com
對各推薦單位和作者的協作支持,謹致衷心感謝!
中國作家協會魯迅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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